酒駕罰則是否有效抑制酒駕? 中斷點迴歸設計的應用
本研究利用92–102年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的資料, 實證分析台灣酒駕罰則的有效性。
Why should we care?
台灣歷年十大死因中,事故傷害往往佔前五名,其中又以機動車交通事故佔最比最大(約50-60%)。造成交通事故原因很多,但酒後駕車是被認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What do you have to say about the problem that is new?
本文引用警政署「A1類與A2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資料,探討92-102年間針對酒駕罰則的四次全面性修法是否有效抑制酒駕所產生的交通意外事故。
Why should we believe you
研究發現92-102年間四次的修法,大多對交通事故中的酒駕占率無明顯影響,唯在102年6月13日在刑法185-3條及道路安全規則第114條修訂,大幅提高刑期及罰則,並將酒測值明白寫入法條之後即有效降低酒駕事故占率。
酒精消費於菸品消費皆有強烈負面的外部性,在相關文獻的討論中亦有發現酒類廣告會顯著增加高速公路的死亡車禍、提高酒稅的政策也會降低酒類消費及飲酒相關的死亡車禍。
實證資料包含92-102年間約467.6萬人次涉入207.6萬件交通事故,絕大部分是2車2駕駛發生碰撞造成的傷亡,實證資料的統計足以表達事件的顯著水準。
How convince should I be
本文第2節先介紹台灣的交通事故、酒駕及交通事故分析、以及過去酒駕修法的歷程。
第3節回顧相關文獻,第4、5節整理資料來源與實證建模。
實證結果及政策估計的再檢視說明於第6、7節,最後為結論及政策討論。
In what way should I change my view of the world due to your work?
- 前三次修法無法顯著降低酒駕肇事的主因,可能與「酒測值超標是否等同不能安全駕駛」有關。
- 2013年6月13日施行的修法,將刑事處罰酒駕之酒測值標準明確地寫入法條,只要酒測值超過此一標準( BrAC > 0.25mg/L) 即認定為公共危險罪、BrAC>0.15mg/L 為行政裁罰。
- 政府對酒駕施以峻法,但酒駕仍頻繁發生,要完全杜絕酒駕仍需其他更積極的作法。